星期二, 11月 24, 2009

When the time comes - page 224 (關於服務與靈性修持)

編者:
且一個人也問到相關的問題:依您之見,如何能為我們的組織以及上師使命創造出更多的服務精神?

Dada:
在這一件事上,你們必須遵守上師的教導。人類為了至上法性,也只為此至上法性而來到這個世界。什麼是至上法性呢?

根據巴巴的定義,至上法性即『Artha moksartham, Jagad Hitayaca』,意思是『自我了悟,服務眾生』。兩者要並重並行,這是每個靈性修持者都應該做的。
Artha moksartham意指『規律、虔誠的修持』, Jagad Hitayaca意指『善待宇宙、善待世界、善待眾生』。
一個靈性修持者的生命因遵循此二者才能得到圓滿-- Artha moksartham, Jagad Hitayaca。

他們必須同時從事靈性修持和服務,修行者如果不作服務,他們只修了百分之五十;
不過只作服務也只修了百分之五十,唯有當此二者並重並行時,才是百分之一百的完善修行。

這就是是我們的靈性上師(靈性導師或大師,不論你如何稱呼他)的教導。
他創立我們這個靈性社會服務組織,其宗旨也是『自我了悟與服務眾生』- Artha moksartham, Jagad Hitayaca。
人們應從事靈性修持以獲得個人的解脫,同時也必須去做利益眾生的善事,否則,他就没有盡到他的責任。

巴巴更進一步說到,如果一個人整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靜坐,以為會因此而得到究竟解,那他就錯了。
因為他們的修行只做了百分之五十,還有百分之五十没做。
没有從事服務的修行者無法獲得究竟解脫的保證。這一點必須要對所有的兄姐妹們說明白。
除非你功德圓滿地做完這二件工作,否則你的靈魂是無法得到解脫的。當你做一半留一半時,你不能期望得到解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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